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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化学中毒,你中招了吗?》-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所

视频图文    2022-07-20 17:48:16      已播放: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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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毒是指接触工业毒物的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吸收工业毒物所引起的中毒。职业病的一种。分为急性、慢性、亚急性三种。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职业中毒的种类主要有:铅、汞、锰、镉、铊、钒、磷、砷及其化合物中毒,铍病,砷、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鳞化锌、磷化铝等中毒,工业性氟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甲苯、二甲苯、正乙烷、汽油、二氯乙烷中毒等50余种。职工被诊断为职业中毒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


职业中毒(occupational poisoning)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生产性毒物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毒物(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即可引起人体暂时或永久性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


由于毒物本身的毒性和毒作用特点、接触剂量等各不相同,职业中毒的临床表现各异,可累及全身各个系统,出现多个脏器损害,同一毒物可累及不同的靶器官,不同毒物可损害同一靶器官而出现相同或类似症状。

1.神经系统表现:慢性轻度中毒早期多有类神经症,甚至精神障碍,脱离接触后可逐渐恢复。有些毒物可损害运动神经的神经肌肉接点,产生感觉和运动神经损害的周围神经病变。有的毒物可损伤锥体外系,出现肌张力增高、震颤麻痹等症状。铅、汞、窒息性气体、有机磷农药等严重中毒可引起中毒性脑病和脑水肿。

2.呼吸系统表现:可引起气管炎、支气管炎、化学性肺炎、化学性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吸入性肺炎、过敏性哮喘、呼吸道肿瘤等。

3.血液系统表现:可引起造血功能抑制、血细胞损害、血红蛋白变性、出凝血机制障碍、急性溶血、白血病、碳氧血红蛋白血症等。

4.消化系统表现:可引起口腔炎、急性胃肠炎、慢性中毒性肝病、腹绞痛等。

5.泌尿系统表现:可引起急性中毒性肾病、慢性中毒性肾病、泌尿系统肿瘤、及其他中毒性泌尿系统疾病、化学性膀胱炎等。

6.循环系统表现:可引起急慢性心肌损害、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肺源性心脏病、心肌病和血压异常等。

7.生殖系统表现:毒物对生殖系统的毒性作用包括对接触者本人和对其子女发育过程的不良影响,即所谓生殖毒性和发育毒性。

8.皮肤表现:可引起光敏感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职业性痤疮、皮肤黑变病等。


职业中毒是职业病中种类最多的,其诊断要符合职业病诊断的一般原则。应包括职业史、现场职业卫生调查、相应的临床表现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的基础上,全面综合分析,并排除非职业性因素所致的类似疾病,才能做出切合实际的诊断。


职业病的治疗可分为病因治疗、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三类。


急性中毒

1.现场急救:立即脱离诊断环境、去除毒物污染、及时对症处理;

2.阻止毒物继续吸收;

3.解毒和排毒:应用特效解毒药,如依地酸二钠钙等;

4.对症治疗。


慢性中毒

早诊断、早处理,脱离接触,及早应用有关特效解毒剂,及时进行合理对症治疗,适当营养和休息,促进患者康复等。


职业性中毒如何预防?


1.根除毒物;

2.降低毒物浓度;

3.工艺、建筑布局合理;

4.做好职业卫生服务;

5.做好个人防护;

6.安全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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