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某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小乙(化名)离岗时向医院提出安排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要求,但迟迟得不到回复,于是小乙通过网上信访途径投诉反映了这一问题。西湖区卫生执法人员接到信访件后第一时间对该医院调查核实,查明其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的情况,当场取证并立案实施处罚,并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医院立即改正。
放射工作人员小乙懂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遵守放射诊疗防护法律法规,值得称赞!
医疗机构漠视员工职业健康权益,在员工提出正当诉求依旧不理不睬,不依法履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义务,当罚!最终,对当事医院未组织离岗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设备工作指示灯不能正常使用等多项违法行为,西湖区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罚款12500元的处罚。
专家解答: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医疗机构漠视员工职业健康权益,在员工提出正当诉求时不依法履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义乌,当罚!放射工作人员懂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遵守放射诊疗防护法律法规,值得称赞!
来源:西湖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