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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没定级有补偿么 职业病没鉴定上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更新时间:2025-05-13 14:01:50 人阅读
问题描述:

工伤不够定级,休假20天。请问这20天有没有工资?有多少?

1、根据工伤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不论是否达到定级程序,只要是工伤,那就按上面的规定。

2、法律主观:一般骨折赔偿标准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工伤赔偿。一般骨折,应该是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3、工伤不够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其它赔偿。肾挫裂伤符合国家爱不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10十级”“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4、不能。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达不到十级伤残,可按工伤不够伤残等级赔偿。

5、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所以劝告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单位,不仅违法,而且还可能要赔偿。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

7、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够不到职业病定级有没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给病人看病或赔偿一定的经济损...

1、如果不是职业病或工伤[strong]职业病没定级有补偿么[/strong],而是员工[strong]职业病没定级有补偿么[/strong]的自生疾病应该自己进行医治。单位没有义务为病人看病或者赔偿经济损失!供参考。

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strong]职业病没定级有补偿么[/strong]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strong]职业病没定级有补偿么[/strong];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没有补贴,只有医保。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在工伤期间(工伤四级)查出了职业病二级尘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 规定[strong]职业病没定级有补偿么[/strong]:应该是二级,第32)小项 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strong]职业病没定级有补偿么[/strong];二级属于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求助: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到伤残没鉴定期间工资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员工继续享有工伤医疗待遇。若员工因伤情无法自理,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是确保员工在工伤期间得到合理经济支持的法律保障,它不以是否完成工伤鉴定为条件。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没定级单位能辞退员工吗?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通常不能辞退员工。工伤未定级时,员工享有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或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辞退的话是需要给赔偿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是不能的。辞退除了需要支付工伤的费用以外,还要支付辞退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按年限赔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只是还没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现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劳动者,其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不能,工伤鉴定期间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明天就去做劳动鉴定了,不知道能上10级不,心里好纠结,不上10级,该怎么...

1、工伤医疗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2、工伤不到十级,有以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伤残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1精神损害抚恤金。

3、、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骨折是已经达到了十级伤残标准的,之所以不会直接以十级伤残标准来给付工伤赔偿金是因为骨折如果更加严重,是可能比十级伤残更高的,所以不管是什么工伤,都需要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工伤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向劳动部门工伤认定科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一般只要是骨折就能上伤残10级,标准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十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5、劳动能力鉴定分为一到十级伤残,分别对应不同的伤残补助金标准,其中,十级伤残为最轻的伤残等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6、伤残鉴定为十级鉴定,对方保险公司不承认,要求重新鉴定,这是保险公司的权利,没有办法去反驳,重新鉴定一般应该也不会改变之前的鉴定结果,一切以事实为依据。

7、一般工伤骨折都能评上十级伤残,但是拇指、拇趾骨折,轻微骨折和隐裂不能评十级。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专家,3~15分钟获得解答!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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